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深入推进移风易俗,提倡勤俭节约,进一步开展我社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,现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,制定如下红白事居民公约(试行),望共同监督,遵守执行。
一、婚事办理:
1、 婚事要坚持喜事新办,废除陈规陋习。
2、 见面礼、彩礼累计不超过6万元,不要楼房和汽车。
3、 婚车不超过6辆,喜宴不超过10桌,每桌不超过12个菜。
4、 烟酒从俭,不攀比、不跟风,本社区居民不喝喜酒、不闹婚。
5、 不搭台唱戏,一律播放喜乐,仪式从简。
二、丧事办理:
1、本着既尊重传统习俗原则,又最大限度减轻经济负担,倡导厚养薄葬,节俭治丧。
2、丧事就餐,严禁吃成桌酒席,实行“一碗端”或只发香肠面包。用烟每盒不超过10元(或散烟),用酒每瓶不超过15元。
3、严格控制人数,缩减报丧范围,不通知旁系亲属和三代以外的非直系亲属。
4、简化治丧形式,提倡戴白花、黑纱、鞠躬等,不行大礼,实行文明节俭吊唁。
5、实行放哀乐,不请乐班吹奏唱,不搭台演出。
6、文明祭祀,尽量少用纸扎,一律实行火葬,骨灰盒直接入土。
7、不堆坟头、堆小坟头,社区筹建公墓后一律将骨灰盒安放公墓。
8、不在坟头、墓地周边栽树、立碑,切实保护耕地。
如不按以上公约实施,社区红白理事会将拒绝为其操持办理,由社区两委对当事人批评教育,取消其文明信用户评选资格,不得上四德榜,不得评为好媳妇、好婆婆。当事人系党员的,将视情节轻重交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处分。